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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法院解除了9岁孤女的限高令,大家都同情孤女,那谁来为受害者出头?
- 2、畜生!杭州9岁女童被爷爷猥亵,手机拍摄全过程,亲孙女他怎么下的去手?
- 3、穷人缺的是什么?、答案只有一个
- 4、9岁女童无力还父债被限制消费?
- 5、马三立深夜归家,对爱人说“瓤了,滚子夯”,被4岁女儿破译,是啥意思?
法院解除了9岁孤女的限高令,大家都同情孤女,那谁来为受害者出头?
9岁孤女因无力偿还父亲欠下的债务,被郑州市法院判罚“限制高消费”,一时间引发网络热议,后续,该法院发布道歉声明:“儿童健康成长高于一切,对未成年人发出限制消费令是错误的,特此向当事人诚恳道歉”!但是,大家在同期孤女的同时,该事件的受害者怎么办呢?
简单回顾一下事件梗概和矛盾的中心:女孩的监护人耍无赖了,女孩母亲跟外婆死亡,法院判决女孩跟外祖母继承外婆的遗产,一套65平米的房子跟30万的存款,结果外公一直拖着不给,最后打官司给了20万;这边小女孩爸爸的房子,也不让卖了还债,有人建议把外婆的一套卖掉,把债都还了,小女孩跟外公都住到女孩爸爸的房子里,外公不同意,说要再娶老婆的,这就是标准的老赖啊。
对于此事,我觉得法院的道歉是第一步,接下来,肯定还将采取一系列的措施,从小女孩的外公身上入手,解决案件余下的几大问题:
(1)王某当初55万的购房款,如何处置?
(2)到现在,王某已实际在这套房子获利30万,这笔账怎么算?
(3)女孩大伯拿地20万,要不要返还?
我们相信,金水区法院将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司法精神,给法律一个说法,给9岁的女孩一个说法,给涉案的各方一个说法,也给社会一个说法。
个人的观点
【1】错肯定是错了,但是案件本身没有错误,如果案件无法执行,是九岁孩子现在的监护人的问题,她在享受这座房产的利益,限制高消费对象应该是这个监护人,或者更换监护人。如果这件事就这样完了,或者继续拖下去,债权人的利益如何保障?社会大众的目的不是损害个人达到维护未成年人的利益。
【2】我的建议是:公权利介入,房子卖掉还债,剩余的财产冻结,更换监护人,或者由福利部门扶养,孩子成年后自己决定剩余财产的归属,或者由人大代表监督使用部分财产,用于孩子的抚养费用。如果有人愿意做监护人,扶养费用监护人负责,毕竟扶养和赡养有因果关系的,当然,孩子成年后,愿意把钱都给扶养人我们不需要阻止。
【结束语】
这个错了,那个错了,这个可怜,那个可怜,其实最可怜的是孩子!那是一个才9岁的孩子,孩子不能左右事情如何发展,需要避风港湾的时候,偏偏要她面对风雨,和年满十八周岁的人谈对错,谈法律,都可以,也都是正确的,把9岁的孩子拉进成人的世界里争斗,受伤的人里肯定有这个孩子。
畜生!杭州9岁女童被爷爷猥亵,手机拍摄全过程,亲孙女他怎么下的去手?
人都说隔代亲,一般情况下,爷爷奶奶对自己的孙子孙女应该是爱不释手,但是这世界上偏偏有像畜生一样的人,对自己的孙子孙女不关心就算了,还要对其造成伤害。这不,杭州就有这么一个畜生爷爷,对自己的亲生孙女进行猥亵,而他的孙女也只有9岁而已,每当遇上这样的事情,真的想破口大骂,怎么会有这样的人!同时也不禁疑惑,亲孙女到底是怎么能下手的,这到底是什么奇特的脑回路?
01.事情的来龙去脉
杭州有一女童兰兰,9岁大,因为自己的父母外出打工,父母本着比较放心的原则将女童交给了爷爷照顾。
而在父母离开之后,女童来了就遭到了猥亵,事情发生以后,女童并没有选择隐忍,而是将自己受到伤害的事情告诉了父母,但是很让人无语的是父母对于兰兰的话根本不信,大概是觉得女孩儿的话有点太匪夷所思了。
但是女童兰兰并没有放弃对自己的自救行为,而是将爷爷表现自己的全过程用手机拍摄了下来作为证据。随后她就利用自己手上的证据向村妇女主任寻求帮助,通过应用线上小程序进行了举报。
而接收到举报的相关机关,迅速对这件事情展开了调查,最后小兰的爷爷吴江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同时。相关部门也在对女童兰兰进行心理疏导和安慰。
02.自私至极
世界上最伟大的爱是母爱和父爱,因为这两个人对自己孩子的付出是不计回报的。但是会看这件事情,蓝蓝的爷爷吴江显然是对自己更加爱护。
咱们先别说隔代亲的事情,最起码他应该知道眼前这个女童,也就是自己的孙女,是自己亲生儿子的女儿,就算是他对这个孩子没啥感觉,难道他在行事之前,就不会想到是事发以后,儿子会对他是什么心态?显然,这个人是自私的。况且,如果他真的有那么爱他儿子,那应该也会有爱屋及乌的心理,但是,显然,他只爱他自己。
03.坏人变老了
当然除了自私之外,这个人的心也是坏的。但是你说这个人到底是老了变坏了,还是坏人变老了?我个人感觉倒像是第2种。
俗话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这多数情况下用来形容一个人的坏习惯,但是有时候也可能用来形容一个人的有些好习惯也是骨子里带着的。比如吧,如果这个爷爷从年轻的时候,就品性纯良,人品端正,到老了就直接变成一个这样的样子?我觉得这种可能性是极小的。所以反而更像是坏人变老了的实例,可能从年轻的时候就有一些品行不端的行为,或者说内心也没那么纯净。这种人,你能指着他有什么道德觉悟?
穷人缺的是什么?、答案只有一个
穷人最缺的就是“野心”。
由穷变富的财富英雄,以亲身体会告诫后人,摆脱贫苦,先要有野心。
虽然说“知足”是穷人的银行,但是,那应该是一种自我安慰,就好象只有富人才有资格奢侈的说:金钱不是万能的。
对穷人而言,金钱与野心都是最缺的,也是最需要的。 我在上课的时候,老师问我们这样一个问题:穷人最需要的是什么?同学们都很感兴趣,沉闷的课堂气氛一下子活跃起来.穷人最需要的是什么?同学们众说纷纭,有的说是健康,有的说是幸福,有的说是一份好的工作…总之,各种各样的回答都有. 一阵哄闹过后,老师开始宣布答案:穷人最需要的是野心!
穷人最需要的是野心!
我半知半解,这个答案似乎很有道理,可是为什么偏偏最需要的就是野心,因为我始终想到的答案首位就是:钱!后来老师给我们讲了这样一个故事:
国外有一著名商人曾经是一个一无所有的穷小子,他在临死前留下这样一封遗嘱:穷人最需要的是什么?如果谁能回答出我这个问题,我将把我遗产的10000元美金赠送给他.于是,全国上上下下几乎所有的穷人都开始投信回答这个问题,答案当然是各种各样,最后,竟然被一个9岁的小女孩猜对了,理所当然,她拿到了富商所承诺的10000元美金.许多人都很不解,为什么被一个9岁的小女孩猜对了?那么答案到底是什么?小女孩讲:“每次大我11岁的姐姐带男朋友回家的时候总会警告我说:不能有野心不许有野心!我想野心应该是可以让自己得到本该得不到的东西吧?”
这时我也恍然大悟,钱是实在的东西,可是用完了就没有了.野心是潜在的东西,它可以帮助实现实在的东西,是一项永远也用不完的资产.当然,我们成功的奥秘不仅只是野心,还要有机遇,能力等一切辅助需要.但是如果你没野心,就算其他条件再好,你也只是慢慢的踏步,因为你本身安于现状,安于现状的好处是修身养性,知足常乐嘛;安于现状的坏处是当别人都在前进而你却还在原地踏步.也许你不在意,可是现在的社会就是的这样残酷,别人的前进等于自己的落后,难道我们想眼巴巴的望着身边的人一个一个离自己越来越遥远?!跟上步伐,跟上时代,这是当今所有人生活的口号.
野心的另一层意思是勇敢,也许这样解释有点扭曲,这是本人的理解,其实确切的说,勇敢是野心的补充.说到勇敢,我就想到这样一句话:本身勇敢的人的勇敢不叫勇敢,本身懦弱的人的勇敢才称的上是真正的勇敢!当然这是题外话.但其实也适用我现在所讲的这个话题的,懦弱者要想拥有财富,首先要做到的就是要勇敢,这是迈出的第一步,有了好的开始,就有成功的希望...
9岁女童无力还父债被限制消费?
是的,近日,“9岁女孩被限制消费”一案引起热议。有媒体报道,8年前,陈蔓(化名)的生父杀害了她的生母和外婆,后被判处死刑。父亲杀妻后准备卖房,但买主王某交了55万元购房款后,房子没能过户。2020年10月,河南郑州中院终审判令9岁的陈蔓“替父还债”55万元。无法还钱,11月25日,法院向她发出限制消费令。
12月14日,一名认证为“9岁老赖案”女孩外公的账号在网络上发声,讲述了女孩背负55万债务并被法院限制高消费的大致经过:女孩父亲杀害孩子母亲及外婆后,被判处死刑,此前他转卖房产未成功,买主要求其父亲偿还55万房款,女童背负的债务由此而来。
女童外公在文末称:我为孩子着想,这套房子应该让孩子继承,将来生活上能有个着落……
扩展资料:
对9岁女童限制高消费不可理解
针对此案,法学博士、湘潭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张永红认为:“父债子还”并不是法律规定,只是民间道义上的说法。
张永红分析道:法律上规定,作为遗产继承人,子女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有偿还债务的义务,超出遗产继承范围的债务不需要承担偿还义务。否则就出现了所谓的“父债子还”,这个只是民间道义,不是法律规定。
本案中,这个孩子作为遗产的继承人,对于父亲留下的债务,她的偿还义务不能超过所继承遗产的范围。她只有一套父亲留下来的房子,如果被收走、拍卖了,相当于无家可归,她承担偿还债务前提是不能失去基本的生活保障,所以法院不能将房子拍卖用于还债。
对于法院向女童下达限制高消费令,张永红说,这种做法“令人不可理解”,“法院要求孩子偿还债务,和限制高消费,没有太直接的联系。如果法院害怕这个孩子处置了房产,可以采取其他方式,对一个9岁孩子限制高消费,就是一个错误。一个儿童,能有什么高消费呢?”
最后,张永红说,孩子的监护人如果觉得法院侵害了孩子权益,是可以提出申诉的。
参考资料来源:北晚新视觉-男子杀妻留下55万债务,9岁女童无力还父债成“老赖”?养母和外公发声
马三立深夜归家,对爱人说“瓤了,滚子夯”,被4岁女儿破译,是啥意思?
相声讲究说学逗唱,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把人逗得哈哈大笑。相声演员不仅是在台上,在台下也是出口成段子,经常也能和家人开开玩笑。民国时期,相声演员马三立半夜回家,在对爱人说"江湖话"却被4岁女儿轻而易举地破译。
相声最早可追溯到清朝末期,大约在咸丰及同治时期于北京、天津以及南京三地发源并逐渐发展形成,主要的派别则是以侯宝林前辈为首的侯派以及马三立先生为首的马派。
相声在形成过程主要就是汲取民间的方言口技,用嬉笑讽刺的笑料让听者既能捧腹大笑,也能从中有所思考,用一种寓教于乐的方法作为艺术特点。
相声之所以能成为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相声诞生于民间,扎根于社会生活,老百姓对其喜闻乐见,深受群众欢迎。
既然是起源于民间,便难免沾染一些'江湖气息',应运而生了一种相声专用语言——江湖话。江湖话不是方言,也不是外语音译,只是一种早就已经在江湖艺人中流行的一种特殊语言,算是江湖人士彼此联系的一种特殊手段,类似于暗号。
关于"江湖用语"的起源,大致可以追溯到唐朝,一开始仅在商业贸易中作为隐语,相当于现在所说的行话。但因为经济原因,导致非法贸易的兴起并且逐渐发展,成为了江湖用语。
相声虽然是包袱频出,但是最讲究的就是规矩,礼节为首、包袱到位、摆设规范。德云社创始人郭德纲就曾经说过,台上可以随便拿我开玩笑,但是台下必须规规矩矩,师徒尊卑要谨遵。
我们观看相声节目的时候也可以看出,相声演员主要凭借的就是一张嘴。光从外在无法进行全面的内在交流,所以相声人在结合"江湖话"的基础之上自立门户,创造了一种自己的言论来进行交流,即为春点。
春点的诞生在相声界作用很大,可以让很多相声人隐晦地表达一些很直接的观点,在很大程度上方便了双方的交流。我国第五代相声演员马三立一家就因为'江湖话'而发生过一段有意思的故事。
"相声泰斗"马三立出生于1914年的天津,父亲为相声八德之一的马德禄。马三立儿时便耳濡目染,对相声是饶有兴趣,长大之后更是深入研究,成功创立了"马氏相声",在当时的相声界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在天津一带形成了"无派不宗马"的说法。
现代人因为学业工作等生活压力大的原因更乐于在综艺、相声中寻找快乐,相声界小品界等曲艺演员也备受追捧,但在当时,相声人却连生活都困难异常。
民国时期,国家正处于新旧时代的转折期,社会不稳定,百姓不安宁。连日常生活都困难的情况下,百姓根本没心思考虑娱乐,曲艺表演更是成了"冷饭碗"。为了养家糊口,相声人们只好在街头卖艺,风吹雨打也无法改变他们的数十年如一日。
虽然马三立当时在天津乃至整个相声界已经小有名气,但是依旧没办法以一人之力改变整个社会的现状。和往常一样,马三立劳累了一天回到家中,疲倦地坐在椅子上。
妻子将水送到自己面前时,马三立并没有伸手接过来,而是伸出了两个手指,嘴里嘟嘟囔囔和妻子说:"瓤了,滚子夯。"妻子顿时蒙住了,没听懂马三立说的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马三立的妻子虽然不知道他在说什么,但凭借着自己对丈夫的了解也猜测出了大概,走到厨房里拿出了两个早已煮好的鸡蛋。马三立看到之后也是开心地大快朵颐。
原来"瓤了"的意思是"饿了","滚子"的意思是"鸡蛋","夯"的意思是"吃"。为了家里生计在外忙碌了一天的丈夫,回到家里最想的应该就是想吃两个煮鸡蛋,虽然现在听起来很简单,但在当时鸡蛋也算是高档的奢侈菜品。
虎父无犬子,机敏爱女破译江湖话
正当马三立吃得津津有味的时候,四岁的女儿突然说了一句话——我也要滚子夯!夫妻二人均是一愣,没想到女儿会说江湖话。正纳闷呢,贪吃的女儿继续道:滚子夯!
马三立夫妇连忙赶来看,想着女儿会不会是做梦学大人说话。一靠近发现女儿睁着水灵灵的大眼睛,表情略微有一些愤怒,喊着——我也要吃煮鸡蛋!
夫妻二人先是四目相对,继而开怀大笑,连忙开始煮鸡蛋,为了表扬聪明的女儿。两个人都始料不及,让很多人不明其意的言语,居然被一个四岁的小女孩轻易破译了。
江湖用语的用途已经不仅仅是在相声界,现代社会各行各业也都有专属的"春点"。春点的产生或是出于回避的目的,或是因为禁忌避讳等不吉利之言,再不然就是在日常生活的游戏语言之中,无外乎这三种。
当时清朝官员的帽子由孔雀的羽毛翎点缀制成,名为"花翎"。老百姓唠家常的时候难免提及当官的,但是直接提及不太方便,于是便从官帽的形象着手,诞生出了"翅子顶罗"这个"江湖春点"。
有一人名叫周江,有着一双慧眼,可以凭借着自己的经验准确地发现宝马,偏偏周江还能言善辩,几乎是无往而不利。在一次试图说服他人将宝马黑水仙卖给他人的时候却遭受了第一次失败。后来人们便用"马眼子"来形容四下探访名马的人。
"线上"这个隐语在现代大家应该都不陌生,都会知晓"线上"是在网络平台云交流的意思。但在江湖春点中的"线上"则是"以某个地域为势力地盘",确定地区方位的意思。而"线上的朋友"也不是现在所说的"网友",而是"地头蛇"的意思。
在古近代的"江湖春点"是因为避讳和暴露本意而诞生发展的,在现代"江湖春点"正逐渐发展成为让父母老一辈人搞不清出真实意思的"新用语"。文化不会间断,只会随着历史的推进不断地演变和递进,留下最适合所处时代的。